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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写信人:

    权**
  • 写信时间:

    2017-09-02 15:11
  • 信件标题:

    斗门街道独生子女政策怎么规定?
  • 信件内容:

    我是斗门街道冯三村村民,我儿子是独生子女,我和孩子是农业户籍,妻子是非农户籍。2013年以前,在分集体租地款时,一直按独生子女政策执行,后街道包村干部在村开会宣布独生子女所谓的“一头沉”取消,但没有出示任何文件。 我的孩子取消了,但据我了解,村里向我们这种情况有的还在享受分双份,有的没有。我想问的是“一头沉”不能享受独生子女政策优惠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什同一个村会有不同政策?
  •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2017-09-04 00:00
  • 回复单位:

    热线受理中心
  • 回复内容:

    同志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请咨询冯三村搬迁安置指挥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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