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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写信人:

    赵**
  • 写信时间:

    2016-08-31 11:23
  • 信件标题:

    西咸新区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需要具备哪些批文
  • 信件内容:

    面对西咸新区的大开发,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此起彼伏,然而作为西咸人身临其中,却从来不知合法的征地和房屋拆迁需具备哪些批文才可以征地或拆迁?征地或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又是哪些?希望能给予解答,谢谢。
  •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2016-08-31 00:00
  • 回复单位:

    热线受理中心
  • 回复内容:

    您好,沣东新城征地拆迁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自建住宅建设及拆迁补偿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1〕49号)、《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具体而言,土地征收需要取得省、市国土部门下发的土地审批件,棚户区改造需要取得省、市主管部门相关立项文件以及批复方案。感谢您对沣东新城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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