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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写信人:

    张**
  • 写信时间:

    2017-06-21 09:14
  • 信件标题:

    保利金香槟物业违反国家规定在小区7号楼2单元应急指示灯处给小区的摊位私接电线
  • 信件内容:

    保利金香槟物业违反国家规定在小区7号楼2单元应急指示灯处给小区的摊位接线,给业主带来严重的生命安全,紧急逃生标志本是不允许私接电线的,最近友谊路某大楼刚发生火灾,保利金香槟物业不但不吸取教训还顶风作案,请相关部门查处,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应急指示灯用电属于公摊用电,这种私接电线的行为就是把公摊用电用与别的用途,把摆摊设点用的电也作为公摊电费由业主来承担,把业主当傻子,是一种赤裸裸的偷电行为,请相关部门查处,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该《条例》还规定,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这些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规定处以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种未经允许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的行业,请相关部门查处。
  •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2017-06-21 00:00
  • 回复单位:

    热线受理中心
  • 回复内容:

    您好,街道已要求保利社区联合保利物业方严查私接电线行为,切实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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