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 写信人:

    王**
  • 写信时间:

    2017-09-16 21:05
  • 信件标题:

    凤凰城物业利用强权联合个别社区民警乱收停车费引发不安定因数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今年初西咸新区调整管理体制划转西安,加上自贸区,昆明池,沣东发展潜力快速释放,礼献党的十九大! 然而,凤凰城的物业联合个别民警在处理物业乱收费的过程中,违规带走业主,现在凤凰城业主不同意物业的非法涨价,在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的前夕,凤凰城物业非法乱涨价,已经引起民愤,加上个别民警维护物业涨价,成为不安定,不和谐的因数。建议领导积极处理凤凰城物业非法涨价,按原合同执。
  •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2017-11-23 00:00
  • 回复单位:

    热线受理中心
  • 回复内容:

    关于沣东新城

    政务服务中心转办单调查处理情况

     

    沣东新城政务中心:

    接到(凤凰城物业利用强权联合个别社区民警乱收停车费引发不安定因素)转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华宇凤凰城小区,实地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1、经查三桥华宇凤凰城小区属商品房,目前小区住户为1900户。

    2、2012年物业公司与该业主所签署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约定停车收费的标准(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陕价服发【2012】128号)2012年属于政府定价)为:按次收费:3元/次(8小时)、按月收费80元\月(露天)。

    3、小区目前车辆数约为900辆,小区地面规划车位217个,除地下包月停车约210辆外,仍有约600辆车辆停放需求。由于地面规划车位严重不足,小区地面停车不能满足现有业主车辆包月需求,造成了小区地面停车混乱,对物业管理和业主的安全造成不安全因素。为充分提高有限车位资源有效利用率,物业为小区安装了车辆电子识别系统,提升对小区业主车辆和外来车辆的识别功能,有效提高小区业主车辆的停放和安全管理。

    二、处理情况

    根据西安市物价局【2015】29号文件(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中第二条,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服务合同应载明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制定或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内放开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履行以下程序:(1)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及成本变化情况;(2)拿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和调价幅度;(3)就方案与业主协商。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经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4)新标准确定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沣东新城物价局

                                     2017年11月23日

     


满意度评价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