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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写信人:

    张**
  • 写信时间:

    2017-09-12 09:46
  • 信件标题:

    关于南何村被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问题
  •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南何村的一名村民。南何村于几年前城中村改造,地被政府征走。父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在经过多方渠道获知,政府近年来倡导被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我想给父母参保被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就是到退休年龄后每个月可以领取1000多元的养老金)。可是经过向当地社保中心咨询,并没有这项政策的实施。所以,我想问,被征地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到底能落实吗?如何办,在哪办。请您尽快回复,谢谢!
  •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2017-09-18 00:00
  • 回复单位:

    热线受理中心
  •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三桥街道南何村自2016年1月起,由社保中心按月为征地时已满60周岁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了每人每月260元的养老补助金;征地基准日年龄在男50-59周岁,女40-59周岁,现已陆续到达60周岁,符合养老补助金待遇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在村、街道直接填写养老补助金申请表,由社保中心审核后发放养老补助金;征地基准日年龄在16-40周岁的人员,可根据政策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以被征地农民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劳动年龄段人员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参保情况,持参保缴费凭证在社保中心报销其个人账户部分。

    您来信中提到的给父母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工作,请结合自己具体情况(征地基准日年龄和以前参保情况),参照办理。

    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工作具体问题请电话咨询84537993,891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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