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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写信人:

    李**
  • 写信时间:

    2016-08-31 11:07
  • 信件标题:

    沣东新城辖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权属登记如何办理
  • 信件内容:

    沣东新城目前辖区内,原在长安区范围内的农村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登记目前在那个部门办理?都需要那些资料?对于原长安区已经批准,但未办理完毕土地权属登记的土地,目前沣东新城如何处理?
  •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回复内容

  • 回复时间:

    2016-08-31 00:00
  • 回复单位:

    热线受理中心
  •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陕办发[2014]10号)规定:“ 拟搬迁和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区域,暂缓办理宅基地登记发证,待新居住地建成入住并腾退旧宅基地后,再行办理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沣东新城作为西咸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村民住宅搬迁、新型农村社区和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建设等工作正稳步推进,待新居住地建成入住并腾退旧宅基地后,将适时开展登记、确权、发证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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