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人:
张**写信时间:
2025-02-24 18:04信件标题:
陕西迪康餐饮管理员有限公司欺诈运营,拒不退款信件内容:
陕西迪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纳税识别号91610104MAB0KM8742,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街道财富大厦1114室。电话:19991809657. 该公司与2024年11月21日与我签订美团代运营合同,基础服务期三个月,并赠送12个月运营期。由该公司负责我凡家手作甜品店在美团的运营工作,包括整体运营规划,店铺设计,营销推广设计,日常运营,推广,流量入口报名,平台客情与对接,数据分析,等等服务内容,并承诺每月保底单量为400单,若完不成单量给予退款。但从接管运营以后,该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中应做的工作,三个月平均单量3单,在圣诞节,元旦,春节,情人节等节点都没有活动推广。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我方曾多次沟通要求对方提高曝光量,增加店铺流量,对方都以正在引流,不能立马见效等多种借口推脱。基础服务期满,联系对方客服几次均无人回应。联系上后拒绝退款。 请求政府相关部门督促该公司处理,并对其虚假宣传,诱导签约等行为进行处罚。信件状态:
已办结回复时间:
2025-02-27 09:42回复单位: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查,针对您反应陕西迪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欺诈经营、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正在调查中。针对您与该企业商务合作产生的经济纠纷,待该企业违法事实调查完结后,将进行下一步工作。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