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依法行政
——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民法典专题培训会

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执法队伍法治观念和思维,进一步运用《民法典》知识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和城市管理的能力水平。5月21日上午,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组织领导干部、一线执法队员20余人,以“典”亮生活,依法行政为主题,集中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活动。培训邀请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赵由律师授课。

培训会上赵律师围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办案涉及民事关系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结合《民法典》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等执法对象承担行政责任的特点、执法对象的确定、合同效力的认定、物权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代理与代理权的终止情形,以及行政执法坚持职权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内容,对参会人员进行答疑解惑。同时,通过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典”,引导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执法,实现法律素养与执法效能双提升。

随后,副支队长陈大鹏同志做了总结发言,对本次培训给予肯定。并结合自己身边人有关房屋买卖、财产继承等案例进行了分享,提醒大家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好《民法典》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工作学习方面对大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带着疑问学。珍惜每次培训机会,带着问题认真学习,切实达到答疑解惑、收获知识的效果。二是制定小目标。在工作中要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不断突破自己,做出更加突出的工作成绩。三是坚持法治精神。民法典知识也与执法工作息息相关,要提高警惕,坚持法治原则,一丝不苟对待执法工作,切勿心似荒原走马,易放难收,造成不良后果。

最后,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民法典》知识线上测试,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与运用,达到以训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本次培训和测试,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基本法律素养,为推动执法队伍的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