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沣东大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坚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根据沣东新城大气办《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
2025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25次,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安全生产等,全面提升队伍业务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借助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五卷以及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丰富内涵。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将工作绩效、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纳入考核指标,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
二、推广清洁化渣土车
提前完成新区提出的本年度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清洁100%替代工作任务总目标,后续沣东大队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持续推进企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清洁替代工作,实现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清洁替代总体、个体任务“双达标”。
三、大力推进渣土车“阳光运输”
夏防期夜间渣土车清运仅允许使用纯电动及国六标准车辆,减少夜间氮氧化物排放累积,在重点管控及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清运审批政策要求。2025年累计审批出土项目区内出土、回填项目57个,审批清运288天,审批项目2863次,审批车辆141724辆次,其中夜间累计审批区内清运项目1329次,车辆73754辆;白天累计审批项目1534次,车辆67970辆。
四、大气污染防治监管
一是日常检查。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七个到位”要求,强化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杜绝带泥上路,扬尘污染。2025年累计检查渣土车18069辆,检查项目4866次,要求各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并多次召开项目现场会议,要求负责人高度重视。
二是案件办理。车辆冲洗设备未有效使用案1起,罚款金额1万;2、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案2起,罚款金额4万;3、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运输建筑垃防止泄漏、遗撒案2起,罚款金额1万;4、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44起,罚款金额142.06万元;全年办理相关案件共计49起,罚款金额共计1480600元。
五、环保督察整改情况
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期间,我支队共办理沣东环保督察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件6个,职能范围内均已办结,其中涉及侵占毁绿3个(重复投诉1个),出土项目2个,行业审批1个,涉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且在后续的“回头看”工作中未发现类似问题反弹。
下一步,沣东大队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断调整优化治理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任务,对辖区重点路段及点位的建筑垃圾清运等问题进行不间断巡查,严查各类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此项工作长期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