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宏庆同志督导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并召开现场推进会

为落实新区、新城管委会主要领导关于“散乱污”企业整治有关工作的批示精神,按时完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相关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9〕106号)中涉及沣东新城511家“散乱污”企业问题的整改工作,2019年12月21日,沣东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叶宏庆,实地查看了三桥街道和斗门街道部分被督办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并在斗门街道召开了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推进会。推进会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创局)通报了全区问题企业整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叶宏庆就做好当前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三桥街道、上林街道及斗门街道主要负责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创局)、生态环境局、党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叶宏庆指出,整治“散乱污”企业是改善大气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大气治理形势倒逼的迫切需要,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虽然前期在各街办、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区大气质量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此次生态环境部督办我区问题企业的数量和内容看,暴露出了部分街办和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认识不足,行动不够迅速、整治措施不够,治理标准不高,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本次“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街办、各部门要协作配合,勇于担当,用有限的工作时间,做到整改彻底、到位、清零。

叶宏庆强调,各街办、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正确认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端正态度、尽职尽责,下大决心、下大力气铁腕治理,坚决打赢“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攻坚战。一是要正视问题、狠抓落实、夯实责任、强化措施,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部督办511个问题企业的整改工作,确保12月25日前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要明确标准、精准识别、梳堵结合、分类整治,做好动态台账管理,严防“一刀切”;对于整改提升类企业要实行“一企一策”,帮助企业整改提升;对取缔类企业要坚决取缔,完成“两断三清”。三是主动作为、加强巡查、严防死守,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污处设施不开启等虚假整改行为;同时要加大空厂房看护力度,防止搬入新的“散乱污”企业。四是严格督查、严肃问责,对整改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街办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考核问责办法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