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项措施,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分局安排部署,三桥所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目标任务、政治内容、执法保障等落实到位,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确定检查重点,消除风险隐患。将辖区药品零售单位、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疫苗接种单位作为整治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情况,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药品质量,销售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虚假宣传、疫苗质量管理组织和制度、冷藏设施、疫苗接种记录等。

三、强化督查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加大飞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力度,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线索为突破口,以监管薄弱环节为切入点,进行拉网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潜在风险问题,要停产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合法经营。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