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司法局斗门街道司法所采取“七举措”,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
一、日常监管 推行“保证人”制度。
司法所对每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明确1名“保证人”,签订“承诺书,“保证人”必须每日通过电话或视频确定社区矫正对象在位情况,每周至少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属见面一次,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动态,并每周填报周报表报司法所,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保证人日汇报周见面
二、线上监督,实时掌握动态。
司法所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重点矫正对象重点进行实时视频、微信位置共享、电话等方式抽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漏管、不失控,不重新犯罪。
司法所视频电话日抽查
三、重点时期集中走访摸排。
在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除了提前集中召开警示教育会外,司法所还将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亲属、所在村(社区)单位干部集中进行走访摸排,确保重点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稳定。
“五一”、“两会”期间实地走访
四、重要环节 严格规范落实。
一是调查评估重“访”,第一时间入村(社区)、单位,公正客观开展调查评估工作。二是入矫宣告重“严”,除了司法所人员参与入矫宣告外,同时还将邀请检察院、派出所、村(社区)、单位负责人、家属共同参与入矫宣告仪式,通过严格的入矫宣告,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提高矫正效率。
社区矫正对象入矫仪式
五、以人为本 引导融入社会。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在就业、就学、就医、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并及时提供层次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化解其消极对抗情绪,引导其正常融入社会。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
六、动态评估 降低潜在危险。
在社区矫正矫正对象入矫、矫中(每年至少2次)、解矫时开展动态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测评每个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分级处置,防范和降低潜在社会危险。
七、形式多样加强学习教育
通过在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播放公益短片、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外,还将定期邀请律师进行集中宣讲、发放法律宣传彩页、进村入户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法治学习,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引导其积极进行转化,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