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标准高质量为要求 助力人民调解迈上新台阶——沣东新城司法局斗门司法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安排部署会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更好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7月28日上午,沣东新城司法局斗门司法所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安排部署会,司法所全体人员、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斗门司法所干部就辖区七月份人民调解工作各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案件的数量及质量总体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其次向各村(社区)调委会发放《斗门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由司法所所长刘海侠同志带领大家对考核方式、内容和方法、结果及运用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本次新推行的实施办法创新采用“积分制”方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标准,旨在利用积分排名的方式激励调解员主动排查问题,积极化解矛盾,营造比追赶超的调解热潮,夯实调解防线,及时为民解忧。

会议强调,一是要求人民调解员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调解工作纪律,围绕今年的“建设法治西安 护航全运盛会”专项活动,本着应调尽调的工作原则,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要做好案件系统录入归档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做好调解案件的录入工作,已办结案件要及时整理成卷宗;三是要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强化人民群众有困难找法律、有纠纷找调解的意识;四是建立工作通报和考核制度,每月将对各村(社区)调委会的案件调解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每年要对调解员的政治理论、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司法所将以积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选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将建议按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