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随意隐患多!请对非法营运两、三轮电动车说不!

大街小巷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争道、抢道、逆行,不仅给城市带来安全隐患,而且严重损坏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因为这些电动三轮车的存在一些繁华地段如商场、车站、医院门口拥堵不堪,更令人担心的是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大多数两、三轮电动车很难对事故负责安全隐患重重

非法营运两、三轮电动车危害大。

非法营运的两、三轮电动车普遍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设备,驾驶人为达到多拉快跑、增加收益的目的,往往伴随着无牌无证、闯灯逆行、随意穿插等突出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在事故发生后,由于车辆未购置保险,驾驶人又大多不具备赔付的经济条件,导致受害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为了您的出行平安和合法权益,请自觉抵制搭乘非法营运的两、三轮轮电动车,选择正规方式安全、文明出行。

乘坐非法营运两、三轮电动车属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在道路上行驶时,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十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第四十条: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不得违反规定搭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

(六)不得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

依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乘坐非法营运两、三轮电动车,不仅违法要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更重要的是非法营运两三轮电动车通常未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医疗费、赔偿金需自行承担或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若乘客明知车辆非法,仍选择乘坐事故中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需分担部分责任。更何况,在马路上肆意横行的它,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真的不小!

西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道路安全关乎生命,守法出行人人有责!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两三轮电动车,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既是保护自身权益,也是为城市交通秩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