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庆中秋佳节就要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
人生最大光荣是廉洁奉公
人生最大幸福是平平安安
(一)都是月饼惹的祸
1、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赵某从事单位公车管理工作。2014年春节前,赵某携配偶等一道违规接受公车定点维修公司刘某宴请。2015年、2016年中秋节,赵某接受刘某赠送的月饼。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赵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公款购买月饼,给职工发福利

2013年至2015年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发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胡某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和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公款购买高档公文皮包和中秋月饼券用于滥发福利以及组织公款旅游等。胡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
3、给单位职工发放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

2014年至2017年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期间,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委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某收受武汉长真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赠送的黄鹤楼1916香烟22条。此外,2014年至2015年元宵节、中秋节期间,武汉市武玖液化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向区城管委燃管办赠送元宵12份、月饼12份、1300元购物卡,李某将上述物品向燃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发放,并参加服务对象曾某组织的宴请活动。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给单位职工发月饼,安排下属单位报销

2013年中秋节前,陕西省工信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陕西经济联合会原会长许某安排省纺织协会为厅机关职工购买月饼,花费共计17.4万元;2016年春节前,经许某同意,省纺织协会为该联合会职工购买购物卡,花费共计7.7万元;2013至2017年,许某违规领取和接受省软件协会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2017年12月,许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购买月饼送礼后在单位报销

2015年9月,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佟某赴自治区环保厅办理有关项目环评评审事宜,其间,为看望同学从酒店购买月饼1285元等,2016年5月在陈巴尔虎旗环保局报销相关费用。2016年,佟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饭局前要“三问”

一问谁买单?二问和谁吃?三问在哪吃?
饭局虽小,也要有“红线”。什么饭局可去,什么饭局不能去,必须清醒认识,不要因为饭局,丧失了对权力的主动控制。因此,领导干部赴“饭局”前要做到“三问”:谁买单?和谁吃?在哪吃?这三个问题搞清楚后,对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自觉回避。
(三)公车私用要不得

一到放假,用车的地方就多了。这个时候,领导干部不要踩公车私用的“红线”。八项规定出台后,出游违规用车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一些“变通术”也悄然出现。例如,有的干部出游时,会给公车换其他号牌以躲避监管。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随着反腐手段的进步,“公车反腐”可谓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查ETC记录、查加油卡、查相关路段的监控等,这些新手段让腐败无所遁形,私用的公车不可再肆无忌惮地“裸奔”。因此,领导干部在决定私用公车之前先想想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摒弃“不用白不用”的想法,将公车私用的念头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不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随着“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反腐深入进行,“塌方式腐败”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挖出一个,牵出一串”的案例屡见不鲜,引人深思。领导干部也是社会的一分子,需要人际关系的往来。但是,有的干部打着“老乡会”“校友会”的幌子,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将正常的人际关系庸俗化、圈子化和派系化,不仅让聚会变了味,也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不掉进“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会的圈套,领导干部就要坚定思想立场,严守纪律关,抵住权钱诱惑,不图个人私利,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和拉帮结派。
(五)警惕变形的“红包”

大大小小的节日,往往是违规收送礼品和礼金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给官员送礼金礼品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如今又出现了新现象:收送礼品礼金的违规行为转入“地下”,一些人搭上电子科技的顺风车,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充值点券等隐蔽性极强的方式送礼。穿上“隐身衣”,红包依旧是红包,礼品依旧是礼品,依然会对公权力产生巨大的腐蚀和破坏,依然会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公信力。
因此,领导干部要时刻警惕那些变形的“红包”,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规矩底线不可触碰,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