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疫情期间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针对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防范商品经营违法行为发生,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保供商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等涉及市场经营法律法规,各经营商户必须经正规渠道进货,确保商品安全可追溯,保质保量提供各类生活必需品,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所有保供商户运营模式只允许“线上接单,线下配送”,不得进行线下现场销售。各保供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到店配送人员,要严格按照防疫“五件套”(扫码、测温、戴口罩、间隔一米线、定时消杀)要求做好防护措施,落实每天核酸检测,对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三、各保供商户从业人员和到店配送人员进店时要出示一码通及14天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测量体温、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必须佩带一次性口罩(N95)和胶皮手套,在物资配送时要做到零接触。

四、各药店全面持续停售退烧、止咳、抗菌和抗病毒类药品,规范销售处方药,严把进货查验关,药店从业人员按照全员核酸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五、各保供从业人员和到店配送人员无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不得上岗,如果发现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或者体温异常者,各保供商户经营者必须立即上报经营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指挥部。

自本警示发布之日起,凡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从重处罚,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予以公示。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