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按照职责组织开展查处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2.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查处。
3.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标准体系以及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
4.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6.按照职责对生产加工、销售的煤炭、石油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强化煤质监管。秋冬季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监督抽查检查,依法依规查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7.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监督抽测。
8.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9.落实环保电价和差别化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