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8月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8601026
传真:029-88868304
通讯地址:沣东新城王寺街办沣东城市广场环保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1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河综合治理Ⅱ期(西汉高速-G310国道段)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 本工程建设为沣河综合治理项目右岸工程及水面工程,以修建防洪工程为主,在保证河道行洪能力安全的基础上主槽布设景观水面工程、低碳交通工程,治理河道长度8.7km。 | 详见项目环评报告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