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样式 规格 420mm×297mm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号:
生产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生产地点 生产经营种类 有效区域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盖章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填写说明:
(一)许可证号按照以下格式编号填写。
许可证号为:XX XX XX XXXX XXXX,14位数。其中,第一个XX为省代码,第二个XX为市代码,第三个XX为县代码,第四个XXXX为年号,第五个XXXX为序号。例如四川省乐山市健为县2016年发的第一个许可证,许可证号应为“51112320160001”,其中51是四川省代码,11为乐山市代码,23为健为县代码,2016是年号,0001是序号。如果省级办证,没有市、县级代码,市、县级代码均用00表示;市级办证,没有县级代码,县级代码也用00表示。
延续许可证时,许可证号不变。吊销、注销、撤销许可的,许可证号作废,不再使用。
(二)生产经营者:填写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名称或个体户姓名。
(三)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营业执照一致。
(四)注册地址:填写营业执照上的住所。
(五)生产地点:生产经营苗木的具体到村,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具体到地块,应填写所有生产地点。
(六)生产经营种类:生产经营林木良种的(包括种子和苗木),种类填写应具体到品种。品种名称应与良种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应注明品种审(认)定编号。许可证上应列出所有品种,如果品种较多,可以附表。
生产经营非良种林木种子的,种类填写应具体到树种(品种)。许可证上应列出所有树种(品种),如果树种(品种)较多,可以附表。
生产经营非良种苗木的,种类应填写造林苗木、经济林苗木、城镇绿化苗木、花卉的其中一种或几种。
(七)有效区域:按行政区域填写,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最小至县级。
(八)有效期:按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新发许可证起始日期为审批同意签发日期,延续许可证起始日期为原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九)发证机关盖章:印章应加盖林业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行政机关公章,或者行政许可专用章。
(十)发证日期:新发、延续、变更许可证,填写审批同意签发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注 意 事 项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凭证,禁止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证各项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方可有效。
4.不得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4页
附件3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式
种子专用 | |||||||||||||||
生产经营者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方式 | 生产面积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种子种类 | |||||||||||||||
良种 生产 | 基地类型 | 良种名称 | 树龄 | 面积 (亩) | 生产地点 | ||||||||||
种子园 | |||||||||||||||
母树林 | |||||||||||||||
采穗圃 | |||||||||||||||
品种审(认)定编号 | |||||||||||||||
非良种生产 | 树种(品种)名称 | ||||||||||||||
采种林分 或采穗圃 所在地点 及面积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 | |||||||||||||||
种子检验 储藏、加工、精选设施设备等情况简介 |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专业技术水平说明 | |||||||||||
检验等生产技术人员 | |||||||||||||||
审核(批)机关填写 | 审核意见 |
审核机关负责人(签字)
审核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审批机关负责人(签字)
审批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
经 办 人 |
附件3填写说明:
1.经营方式:按批发、零售、进出口3项填写。
2.经营种子种类:经营林木良种种子的,填写要具体到品种,品种名称应与良种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应注明品种审(认)定编号。经营非良种林木种子的,填写要具体到树种(品种)。从事进出口的,填写要具体到树种。申请表上应列出所有经营的树种(品种),如果树种(品种)较多,可以附表。树种含花卉、草种。
3. 良种生产地点:要具体到地块,应列出所有生产地点。
4. 采种林分或采穗圃所在地点:要具体到地块,应列出所有生产地点。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的需填写。
6.种子检验、储藏、加工、精选设施设备等情况简介:分别填写种子冷库(常温库)的地点、面积、储备能力、有关设备名称等内容。
7.检验等生产技术人员: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说明三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专业技术水平说明填写从事林木种苗工作的年限或参加相关种苗技术培训的经历。
附件4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式
苗木专用 | ||||||||||
生产经营者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方式 | 生产面积 | |||||||||
联系人 | 电 话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生产地点 | ||||||||||
生产经营苗木种类 | ||||||||||
主要树种 (品种)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登记表编号 |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专业技术水平说明 | ||||||
检验等生产技术人员 | ||||||||||
审核(批)机关填写 | 审核意见 |
审核机关负责人(签字)
审核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审批机关负责人(签字)
审批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
经 办 人 |
附件4填写说明:
1.经营方式:按批发、零售、进出口3项填写。
2.生产地点:具体到村,应列出所有生产地点。
3.生产经营苗木种类:造林苗木、经济林苗木、城镇绿化苗木、花卉的其中一种或几种。
4.主要树种(品种):生产经营林木良种和从事进出口的需填写。生产经营林木良种的,填写要具体到品种,品种名称应与良种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应注明品种审(认)定编号。从事进出口的,填写要具体到树种。申请表上应列出所有生产经营的树种(品种),如果树种(品种)较多,可以附表。树种含花卉、草种。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从事苗木进出口的需填写。
6.检验等生产技术人员: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说明三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专业技术水平说明填写从事林木种苗工作的年限或参加相关种苗技术培训的经历。
延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生产经营者 | 法定代表人 | ||||||||||
许可证号 | 发证机关 | ||||||||||
联系人(电话) | 原许可证发证日期 | ||||||||||
注册地址 | 原许可证有效期 | ||||||||||
经营地址 | |||||||||||
生产地点 |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专业技术水平说明 | |||||||
检验等生产技术 人员 | |||||||||||
种子检验 储藏、加工、精选 设施设备及生产 条件变动情况 | |||||||||||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 种类 | 近三年生产经营树种(品种) | 数量 (单位:公斤、株、粒) | ||||||||
种子(含草种) | |||||||||||
苗木 | |||||||||||
花卉 | |||||||||||
许可证项目 变更及备案情况 | |||||||||||
设立分支机构及 登记备案情况 | |||||||||||
审核︵批︶机关填写 | 审核意见 |
审核机关负责人(签字)
审核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审批机关负责人(签字)
审批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
经 办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