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告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公告。

一、招生时间安排

1.学校公示时间:514各义务段学校(含民办)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步骤、负责人、咨询电话等招生情况公示于本校门口。

2.学校登记时间:

沣东新城户籍登记时间(含集体户):520日至524

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登记时间:527日至31

新政落户适龄子女补登时间:户口迁入但未在登记时间以内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于828日在教育局指定学校进行登记。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发放入学通知书:630日前各中小学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教育局拟分流时间:72日前对各学校已经登记但未录取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全区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5.办理流出证明:71日前学生持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段教育学位的中学办理流出就学证明。

二、招生办法及要求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38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学校登记入学。

初中: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沣东新城户籍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直接在对应初中办理入学;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区户籍,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素质教育报告单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教育部门备案。

2.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新生入学

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监护人带领下,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等,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入学。

3.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

户籍新政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薄和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口中小学登记。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或物业相关证明资料。

4.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1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附件3),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居住地学校申请登记。

2)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户籍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3)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子女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合同期内)、公租房(合同期内)等协议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沣东新城、沣西新城、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沣东新城辖区内的居住证或本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沣东新城辖区居住证及相关材料;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买房:提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只提供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样表见附件4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回。

★★★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公告要求,随迁子女父母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527日至531日。

2)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毕业学校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对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对应中学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

6.咸阳市秦都区沣东街办招生入学工作,继续按照秦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执行。

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军人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3.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学区划分时将现役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4.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上,家庭未购房,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的租借房,家长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6.沣东新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就学实施办法》执行。非中国国籍学生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7.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

8.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四、以下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常住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空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请家长尽快将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挂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请家长尽快将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入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属于小区配建的民办小学,优先接收业主子女入学,剩余学位可面向社会,自主招生。不属于小区配建的民办小学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沣东新城教育局义务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89108017   89108014    


附件:

1. 沣东新城2019年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doc

2沣东新城2019年中学学区划分一览表.doc

3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doc

4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

                        20195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