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委员会宣传部关于申报2019年沣东新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沣东新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方便区内企业申报2019年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奖励专项资金,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沣东新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均在沣东新城,且主营业务属文化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文化企业界定以《西安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2018)》为准)。

2、能按时向管委会报送各类统计报表,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未违反环保、知识产权等文化企业。

3、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财政纪律,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并追缴专项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申报单位或个人须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范围、佐证资料不完整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项目

文化企业办公场地补贴专项、创建沣东品牌及文创产品专项、优秀文艺作品专项、文化企业境外合作专项、文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专项、举办活动专项、新增规模以上专项、数字出版专项、总部经济专项、实体书店专项、影院专项、高端人才引进专项共12个类别。

二、专项类别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化企业场地补贴专项

(改创局牵头,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税务局配合。)

1、支持方向:

在沣东新城辖区租用场地的文化企业、企业购买房屋、租用管委会下辖国有公司持有物业等方面实施的项目。

2、申报材料要求:

(1)文化企业办公场地补贴专项申报表;

(2)企业在沣东新城辖区内租赁办公经营用房或新购买的办公用房需提供租赁合同、产证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

(4)提供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或文产办的相关证明。

(二)创建沣东品牌及文创产品专项

(党委宣传部牵头,财政局、改创局、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配合。)

1、支持方向:

企业运用“沣东元素”在美术设计、文创产品方面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行业协会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项目;对企业获得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或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给予支持;辖区企业在新城内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获得省、市级文创奖项并取得明显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2、申报材料要求:

(1)沣东品牌及文创产品专项奖补申报表;

(2)行业协会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获得西安市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获得省、市级文创奖项认定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及复印件。

(三)优秀文艺作品专项

(党委宣传部牵头,财政局配合。)

1、支持方向:

支持影视作品制作并在重要平台播出;支持文艺作品争取“五个一工程”奖;支持文艺作品争取国内外奖项;支持影视作品在沣东新城取景。

2、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文艺作品专项奖补申报表;

(2)提供成品图书或影像纸品3套并注明书(片、歌)名。电影、电视剧均须报送DV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均报送DVD碟;广播、歌曲须报送音乐CD(每部作品一碟),并随附歌谱(包括词曲)与授权书,歌谱统一为简谱,摄影作品需冲印A4高清彩印;

(3)文艺项目获得的展演比赛成果、获得奖项证书及认证文件资料(电影播放需提供平台签约、播放地址、时段安排、收视率等佐证文件资料)。

(四)文化企业境外合作专项

(改创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1、支持方向:

沣东新城辖区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服务出口项目,获得国家文化出口称号的企业或重点项目称号的企业。

2、申报材料要求:

(1)文化企业境外合作专项奖补申报表;

(2)提供境外合作企业合同复印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提供文化出口项目的情况,实施过程、取得成果等证明材料。

(五)文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专项

(党委宣传部牵头,财政局、各园区管办配合。)

1、支持方向:

支持文创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对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沣东新城,产业定位和主营业务符合《西安市文化创意创业分类目录(试行)》规定的项目给予支持。

2、申报材料要求:

(1)文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专项奖补申报表;

(2)提供项目建设面积图纸,被省级、国家级认定的文创产业园区(基地)相关证明资料;

(3)产业园区实景彩色照片。

(六)举办活动专项

(党委宣传部牵头,财政局、改创局、各园区管办配合。)

1、支持方向:

产业园区(基地)或文化企业主办、承办经国家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批准的文化产业相关活动;参加国家级或国际知名展会的企业或项目;区内文化企业主办、承办各类创新实践大赛、主题论坛等。

2、申报材料要求:

(1)举办活动专项奖补申报表;

(2)举办方承办文化产业类活动的合同及相关票据;

(3)产业园区(基地)、企业举办活动情况证明资料。

(七)中小及规模以上专项

(改创局牵头,党委宣传部、财政局配合。)

1、支持方向:

鼓励中小文化企业成长壮大、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快发展。

2、申报材料要求:

(1)中小及规模以上专项奖补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统计部门相关认定材料)。

(八)数字出版专项

(党委宣传部牵头,财政局配合。)

1、支持方向:

对新认定高新技术或取得数字出版业务专项资质认定的企业给予支持。

2、申报材料要求:

(1)数字出版专项奖补申报表;

(2)申报单位/个人提供在数字出版上居于主控主导地位,并拥有作品出版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等证明材料;

(3)提供认定为高新技术或取得数字出版业务专项资质认定的佐证材料。

(九)总部企业发展专项

(改创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1、支持方向:

对总部设在沣东新城的文化企业用于辖区文化产业项目的贷款给予贴息;对总部企业通过西安市、西咸新区担保机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能按时还贷的企业给予补贴。

2、申报材料要求:

(1)总部企业发展专项奖补申报表;

(2)企业总部经济认定申请表;

(3)企业贷款合同及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

(4)总部企业通过西安市、西咸新区担保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十)实体书店专项

(党委宣传部牵头,财政局、改创局配合。)

1、支持方向:

按照西安市“书香之城”理念,支持开办实体书店,包括以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为主要经营业态的复合型商业综合体、旗舰店、示范店、标准店;支持经营性社区书屋;支持复合型阅读空间改造;支持微型自助书店等。

2、申报条件及要求:

建成补助申报资料

(1)实体书店专项奖补申报表;

(2)企业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实体书店的场所租赁协议(或场所自有证明相关资料)、市场监管局核定的书店营业面积证明;

(4)实体书店的实景彩色照片。

经营补助申报资料

(1)实体书店专项奖补申报表;

(2)企业的经营时间满足经营补助申报条件,并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中小型书店提供满一年的产权或租赁合同,大型书城提供连续满2年产权或租赁合同;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正常参加年检,且加盖行政许可部门年度审核专用章,经营地址须与产权或租赁合同地址相一致)。

(十一)影院专项

(党委宣传部牵头,财政局配合。)

1、支持方向:

在辖区内新建的电影院及复合式影厅。

2、申报条件及要求:

(1)影院专项奖补申报表;

(2)陕西省数字电影技术检测报告书;

(3)放映设备明细和电影放映设备入网证书;

(4)影城彩色平面图(含影厅数、座位数、屏幕面积说明);

(5)供片院线协议书复印件;

(6)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合法使用权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7)影院实景彩色照片。

(十二)高端人才引进专项

(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委宣传部、人社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配合。)

1、支持方向:

对在沣东新城创办文化企业或开展文化研究成果产业化活动的人才给予奖励;对符合西安市“丝路英才计划”A、B、C、D类的高层次文化人才给予奖励;对入选中央和我省、市、新区各类人才计划或取得相应荣誉称号的人才给予奖励。

2、申报条件及要求:

(1)高端人才引进专项奖补申报表;

(2)提供A、B、C、D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3)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个人获奖、获表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实施项目的情况简介;

(6)高端人才税收奖励,需附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金拨付及项目验收

(一)资金拨付

对列入资金支持计划的项目,一次性拨付全部资金。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二)项目验收

需要验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沣东新城党委宣传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党委宣传部会同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奖补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企业、单位及个人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街道办、各园区管办审核后,向沣东新城党委宣传部申报。

(二)共性报送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或项目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本复印件;

2、项目经济效益(包括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紧密结合项目,实事求是,客观分析);

3、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近两年经资质审计的财务情况报告、新设单位(2019年1月1日后注册)需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及项目认证、授誉等其他相关资料;个人申报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作品主权认定相关凭证;

4、附表1为项目申报材料统一封皮;

5、项目申报材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的顺序编制目录页码,以纸质胶装,勿附带塑料、拉杆等材质;并向申报联系人报送纸质材料3份及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1、受理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20日

2、受理部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咸新区沣东城市广场9417室 党委宣传部)

(四)申报联系人

沣东新城党委宣传部:

党海琴 联系电话:18740359132 联系邮箱:1659446049@qq.com

冯   越 联系电话:18394533344 联系邮箱:919596378@qq.com



附件:《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文化产业奖补申报书》.docx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