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提醒函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新区管党治党从严从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根据中央和我省、我市工作安排,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西咸新区纪工委将在全区范围内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此次深化整治工作在全体党员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中展开,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整治内容

(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二)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四)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五)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严肃整治。

严肃查处

★深化整治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收送一起查”的原则,优先受理核查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对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按照“越往后越严格”的要求,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自查自纠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认真对照集中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视自身认识和行为偏差,对违规收受的礼金自行清退;

★领导干部要带头反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写出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20年元月底前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公开承诺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签订承诺书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公开对组织作出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并保证言行一致。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20年元月底前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主动上缴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利用多种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重申“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拒收和及时退还的礼金,可向所在地区(单位)纪委上缴,对主动上缴的,根据问题性质和发生时间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之规定,鼓励党员干部自觉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深化整治期间,对主动上缴礼金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逐一登记造册,依规依纪处置。

★党员干部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要如数上缴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