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单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履行方式 | 处罚时间 |
1 | 西咸沣东卫医罚[2021]0129001号 | 刘建军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1、责令立即停业,2、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药品,3、没收非法所得叁仟元,4、罚款人民币币伍万元整 | 自觉履行 | 2021年3月29日 |
2 | 西咸沣东公卫罚[2021]0118001号
| 西安沣东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度未检测公共场所微小气候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 | 自觉履行 | 2021年4月9日 |
3 | 西咸沣东卫医罚[2021]0412102号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康美门诊部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1、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2、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检验科 | 自觉履行 | 2021年5月18日 |
4 | 西咸沣东卫医罚[2021]0324201号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周医生口腔门诊部 | 放射人员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擅自上岗 | 《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自觉履行 | 2021年5月24日 |
5 | 西咸沣东卫医罚[2021]0506102号 | 付丽玲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1、责令立即停业,2、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药品,3、没收非法所得贰仟元,4、罚款人民币币伍万伍仟元整 | 自觉履行 | 2021年6月1日 |
6 | 西咸沣东卫医罚[2021]0526104号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王超口腔诊所 | 放射人员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擅自上岗 | 《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自觉履行 | 2021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