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陕政教督办发〔2021〕33号),要求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现就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及内容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内容,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为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基础教育学段(不包括中职,下同)的学生、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社会人士。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分为基本信息和选择题两部分。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一级其他社会人士设有留言板平台,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和留言平台以二维码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放。被调查者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选择相应身份后进行填答,也可以选择留言板,提出与教育相关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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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问卷和留言回收。被调查者选择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卫体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