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沣东新城工程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沣东新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统一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方便企业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依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有关事宜的通告》相关要求,经与新区有关部门沟通,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在沣东新城启用新印制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该核实意见书与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具有同等效力,都是作为建设项目竣工后,经资源规划和行政审批部门复核符合相关资源规划要求而出具的正式书面凭证。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8月1日起,在沣东新城辖区正式启用《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不再核发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2022年8月1日起,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沣东)中心具体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全程电子化办理。该意见书同时具备证书流水号、许可证编号、有效二维码、防伪水印以及审批专用公章(电子印章)五要素,方可生效并具备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样板).jpg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东)工作部、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沣东)中心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