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12776763068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78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BJ2361012776763068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的“豇豆”产品。

(一)2023年08月10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08月09日)抽样,该样品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经营单位能积极配合调查,履行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该单位行政处罚。该经营单位加强食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内控自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经排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的“豇豆”自陕西恒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购进,我局已将该线索告知陕西恒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