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SBJ2461000075094594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陕西几于道茯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8日生产的陕西官茶米茯(茯茶)经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冠突散囊菌项目不符合GB/T 9833.3-2013《紧压茶 第 3 部分茯砖茶》标准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陕西几于道茯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陕西官茶米茯(茯茶)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陕西几于道茯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陕西官茶米茯(茯茶)。
2.不合格项目:冠突散囊菌
3.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8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陕西几于道茯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停止销售,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决定给予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85元;2.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20585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42026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进行原因排查,是因为对冠突散囊菌菌群培育时间不充分导致,对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冠突散囊菌实验数据,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定期定时增量检测培育,延长培育周期,以保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