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BJ24610127767832107)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优米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餐具。
(一)2024年10月24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优米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清洗消毒日期:2024年10月24日)抽样,该样品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安优米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2024年11月25日西安优米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整改报告》通过优化消毒柜内餐具陈列方式、延长消毒时间、规范清洗消毒工作人员操作和加强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等措施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要求。2024年11月26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对西安优米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检查,现场对该单位使用的餐具“餐盘”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12月28日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单位2024年12月26日使用的餐具“餐盘”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合格。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