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 XBJ24610127767831609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思绿蔬菜店2024年10月02日生产(经营)的小青菜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思绿蔬菜店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思绿蔬菜店销售的小青菜
(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思绿蔬菜店2024年10月02日销售的“小青菜”,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因该店积极配合调查,建立了进销货台账,索取了供货商的销货清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