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4610127767832368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5年第31号)

抽样单XBJ24610127767832368显示:西安秦鲁豫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1日使用的汤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秦鲁豫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 西安秦鲁豫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

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3.使用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安秦鲁豫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清洗消毒不合格“汤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具,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当罚〔2025〕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餐饮店进行原因排查,是由于员工清洗消毒未佩戴手套造成的大肠菌群不合格。该餐饮店将加大对员工的培训,严格遵守餐具清洗消毒要求,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餐具。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