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对陕西新合作西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阿房宫店采购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抽样单NO:SP202528758、NO:SP202528761。报告中显示,陕西新合作西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阿房宫店购进日期为2025年10月07日的铁棍山药,检验结果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购进日期为2025年09月12日的进口橙,检验结果显示联苯菊酯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采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陕西新合作西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阿房宫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陕西新合作西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阿房宫店采购的铁棍山药、进口橙
2.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联苯菊酯目
3.采购日期:2025年10月07日、2025年09月12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陕西新合作西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阿房宫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免予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6〕3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对企业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在食品采购过程中没有把好关,对此企业已承诺立即整改:一是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二是对供货单位严格要求,保证供应食品安全可靠。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