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XBJ25610127767610092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安鎏香园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9月26日生产的西晶麻花,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鎏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晶麻花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安鎏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晶麻花
2.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
3.生产日期:2025年9月26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安鎏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西晶麻花21箱);
2、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合计119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6〕5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原因排查,西安鎏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对此企业立即整改:严格进行生产过程控制,加强油炸生产环节的卫生安全和制度;使用食用油酸价快速检测卡,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生产检测;认真做好每批次生产前后的卫生隐患排查,即时处理消除,确保食品安全可靠。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