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沣建)食药监食罚〔20182

陕西富企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陕西富企商贸有限公司

916111007588476860

李长均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罚款1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自动履行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18日


2

(西沣建)食药监食罚〔20184

陕西富企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陕西富企商贸有限公司

916111007588476860

李长均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罚款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2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自动履行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2018年4月18日


3

(西沣建)食药监食罚〔2018〕1号

 

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案

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

91611105566039932Q

 

张迎合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罚款1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16元,合计罚没款12616元。

 

自动履行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


4

(西沣建)食药监食罚〔2018〕3号

 

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案

西安新迎通商贸有限公司

91611105566039932Q

 

张迎合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罚款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13元,罚没合计26413元。

 

自动履行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