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GC220100007606003032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号)

抽样单GC2201000076060030325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安市秦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22年3月18日的“石榴酥”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标准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市秦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榴酥”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安市秦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石榴酥;

2、不合格项目:霉菌超标;

3、生产日期/批号:2021年10月12日

(二)“石榴酥”为西安市秦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委托方对食品安全负责。西安市秦辉食品有限公司管辖部门为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西安市秦辉食品有限公司立案查处。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为受托方,我局不予立案。

(三)经查,西安市秦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榴酥”,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验报告均未存在不合格情况。企业自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系产品运输及存储不当。企业就“石榴酥”产品不合格情况,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人员培训,并加强管理。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