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55531190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4号)

抽样单XC22610127755531190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安汉普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1日经营的凉粉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安汉普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凉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安汉普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凉粉。

2.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3.购进日期:2022年8月1日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汉普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2022年8月1日购进的凉粉。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单位上述产品进货记录和销毁记录。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西安汉普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1日由西安兴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7.5斤凉粉,每斤1.5元,货值共计11.25元。2022年8月1日由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测2斤,剩余5.5斤凉粉未使用,凉粉保质期3天,2022年8月4日凉粉已过保质期,西安汉普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凉粉自行销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