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NCP2261012776183093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NCP22610127761830930)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的“香菇”产品。

(一)2022年7月28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的“香菇”(购进日期:2022年7月28日)抽样,该样品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百菌清”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经营单位能积极配合调查,履行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给予该单位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该经营单位加强食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内控自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经排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鑫祥生活超市经营的“香菇”自雁塔区欣桥市场西安杨毛威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我局已将该线索告知西安杨毛威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