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6183165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2 年第21号)

抽样单XC22610127761831655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第二初级中学2022年9月5日使用的碗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单位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第二初级中学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第二初级中学使用的碗

2.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

3.使用日期:2022年9月5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第二初级中学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2〕07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单位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餐具清洗过程中没有把好关,对此企业立即整改:一是严格履行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二是对加强人员培训和内部自查,提高员工责任心,加强管理人员检查,保证餐具清洗消毒彻底。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