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NCP2261012776183164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号)

抽样单NCP22610127761831640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家香酒楼2022年9月2日采购的上海青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敌敌畏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家香酒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家香酒楼采购的上海青

2.不合格项目:敌敌畏项目

3.采购日期:2022年9月2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家香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2〕208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在食品采购过程中没有把好关,对此个体工商户已承诺立即整改:一是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二是对供货单位严格要求,保证供应食品安全可靠。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