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5553187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13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C2261012775553187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食堂使用的“凉皮”产品。

(一)2022年8月31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食堂使用的“凉皮”(散装,购进日期:2022年8月31日)抽样,该样品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未实施食品原料控制要求,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经排查,西安康博尔艺术技师学院使用的“凉皮”(散装)自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侯欢菜店购进,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侯欢菜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我局已立案调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