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61831787)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6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C22610127761831787)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交通工程技工学校食堂使用的“豇豆”产品。

(一)2022年9月16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交通工程技工学校食堂使用的“豇豆”(散装,购进日期:2022年9月16日)抽样,该样品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水胺硫磷项目”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安交通工程技工学校未实施食品原料控制要求,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经排查,西安交通工程技工学校食堂使用的“豇豆”自雁塔区欣桥市场购进,因其无法提供购进票据,无法对产品来源进行追溯。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分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