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6183202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1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C2261012776183202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四季农场便利店经营的“毛女芝麻石子馍(五香味)”产品。

(一)2022年11月02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四季农场便利店经营的“毛女芝麻石子馍(五香味)”(标示生产企业:陕西毛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3日)抽样,该样品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四季农场便利店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经排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四季农场便利店在采购“毛女芝麻石子馍(五香味)”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购进票据,无法对产品来源进行追溯。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