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61832054)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3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C22610127761832054)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格美购物超市经营的“葵花籽”产品。

(一)2022年11月02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格美购物超市经营的“葵花籽”(标示生产企业:西安沣东新城永宏食品厂(分装),标示生产日期:2022年10月06日)抽样,该样品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格美购物超市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经排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格美购物超市在采购“葵花籽”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购进票据,无法对产品来源进行追溯。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