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C2261012776183207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8号)

       抽样单XC22610127761832075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果食优水果店经营的“新易磕脱皮瓜子”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果食优水果店经营的“新易磕脱皮瓜子”(抽样日期:2022-11-4)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果食优水果店经营的“新易磕脱皮瓜子”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该店为实行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提供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帅副食商行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货小票、检验报告,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20052号)。

(三)经企业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生产环节原因。企业整改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把控产品质量 。

(四)经调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果食优水果店经营的“新易磕脱皮瓜子”(抽样日期:2022-11-04)是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闫帅副食商行购进的我局将继续追查。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