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检验报告No:S2203380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34号)

       检验报告No:S2203380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报告中,沣东新城聚祥斋牛羊肉泡馍馆经营的糖蒜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院检验苯甲醛及其钠盐、糖精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沣东新城聚祥斋牛羊肉泡馍馆经营的糖蒜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院检验苯甲醛及其钠盐、糖精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沣东新城聚祥斋牛羊肉泡馍馆经营的糖蒜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院检验苯甲醛及其钠盐、糖精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20046号)。

(三)经企业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生产环节原因,非经营者添加。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把控产品质量。

(四)经调查,沣东新城聚祥斋牛羊肉泡馍馆经营的糖蒜系从兴平市秦杨酱菜厂购进,我局将线索移送。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