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检验报告(№:KCSP-202208-1127,№:KCSP-202208-1124)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36号)

检验报告(№:KCSP-202208-1127,№:KCSP-202208-1124)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报告中,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小王百货店经营的大白菜和菠菜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分别为水胺硫磷残留量项目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小王百货店经营的大白菜和菠菜经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分别为水胺硫磷残留量项目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小王百货店经营的大白菜和菠菜经检验分别为水胺硫磷残留量项目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三)经企业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生产环节原因,企业整改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把控产品质量。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