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127767630101、XBJ23610127767630102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52号)

抽样单XBJ23610127767630101、XBJ23610127767630102不合格餐具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和聚涮肉餐饮店2023年1月14日使用的不锈钢勺子和筷子,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和聚涮肉餐饮店使用的不锈钢勺子和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和聚涮肉餐饮店使用的不锈钢勺子和筷子。

2.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

3.使用日期:2023年1月14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和聚涮肉餐饮店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结合案件情况,我局决定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20057号_)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自查,是由于入职的新员工未按照餐具清洗消毒的标准操作,餐具冲洗不彻底,消毒时间不够导致。对此企业立即整改,组织员工重新学习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延长餐具冲洗时间。特别是存放在消毒柜中餐具不得随意开放,由专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放餐具。操作流程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对餐具进行清洗和保存,并将已消毒完的餐县分类摆放保洁柜,避免交叉感染,对洗碗柜定期进行大扫除。部门日常管理中加强检查工作,制定餐具的消毒表,完善餐具消毒保洁制度。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