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127767830229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55号)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抽样单(XBJ23610127767830229)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润沣超市经营的“香蕉”产品

(一)2022年11月03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润沣超市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01月12日)抽样,该样品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润沣超市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鉴于该单位能积极配合调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免予该单位行政处罚。

(三)经排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润沣超市经营的“香蕉”自西安市雁塔区王路水果蔬菜店购进,我局已将该线索告知西安市雁塔区王路水果蔬菜店注册地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