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编号XBJ23610127767530016及XBJ2361012776753002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61号)

抽样单XBJ23610127767530016、XBJ23610127767530020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和香蕉(抽样日期2023年1月29日),经陕西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分别为腐霉利项目和蚍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和香蕉(抽样日期2023年1月29日),经陕西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分别为腐霉利项目和蚍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改正,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陕西咸市监不罚〔2023〕20006号)。

二、经该公司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种植环节原因。该公司整改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及时对采购食材进行农残快检。

三、经调查,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实业有限公司是从西安润泽宇东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的香蕉和韭菜,我局已将线索告知当地市场监管局。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