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111766400307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65号)

抽样单XBJ23610111766400307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安市沣东新城锦丰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6月6日生产的紫米面包,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市沣东新城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面包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安市沣东新城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面包。

2.不合格项目:防腐剂项目。

3.生产日期:2023年6月6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西安市沣东新城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进行处罚。

结合案件情况,我局决定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06元;

2、处罚款15000元;

罚没款合计15506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20206号_)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自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由于是由于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将称量添加剂的电子秤读数看错,导致添加剂过量添加。对此企业立即整改,一是立即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二是对厂里的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增强员工责任心,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