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503759030558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71号)

抽样单XBJ23610503759030558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安市沣东新城金欣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2月10日生产的酒鬼花生经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安市沣东新城金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安市沣东新城金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

2.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3.生产日期:2023年2月10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不合格原因是经营环节储存不当,温度过高。现有证据和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我局不予立案。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进行原因排查,主要是由于经营环节储存不当,温度过高导致过氧化值超标,对此企业立即整改,一是积极召回检验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不合格批次产品。二是告知下游经销商规范储存,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和高温储存。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

2023年9月18日